成功与失败的纠结
――我与索引利用的几件事
卢正言
(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 200234 )
索引的价值在于使用,使用的效果如何是衡量索引质量的重要标准。多年来,我因工作和学习需要,常常利用专题索引、报刊索引和语词索引等查检资料,得到不少帮助,也留下了一些经验教训。例如在使用主题和功能相同相似的索引中,要注意索引收录的时间范围,选择更新和更有权威的编者和出版者;同一种索引要尽可能选择修订本或增订本。特别是使用者对索引提供的有关资料要注意鉴别,切不可以为丢进篮子里的都是菜等等。今爰作此文,略谈点滴体会,俾与同好共享。
一、于硕是不是郭沫若的笔名
上世纪80 年代初,我在编写《郭沫若年谱简编》和《郭沫若名号别名笔名录》(后收入《郭沫若研究资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8月出版)时,偶然见到原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1980年4月编印的《郭沫若著译系年目录(1949――1979)》。这本目录收录了署名“于硕”的两篇文章,一篇是《〈兰亭序〉并非铁案》,一篇是《东吴已有“暮”字》,二文分别刊见《文物》1965年第10期和第11期,后又同时收入文物出版社1977年出版的《兰亭论辨》一书。据我所知,《沫若文集》和郭沫若的其他集子,以及有关郭沫若的各种年谱、传记、著作目录均未见收有这两篇文章,有关研究和考证郭沫若笔名的文章和书籍,也没有提及郭沫若曾经使用过于硕这一笔名。
于硕到底是否郭沫若的笔名,《〈兰亭序〉并非铁案》等两篇文章的作者是不是郭沫若,最好询问当事人。但郭沫若和于立群夫妇均已先后作古,当时唯一可以考虑的办法是寻找《文物》杂志当年的责任编辑。我怀着一试的心理,函询北京文物出版社,请求帮助。想不到我很快就收到该社叶青谷先生的热情复函。叶先生说《〈兰亭序〉并非铁案》一稿寄交《文物》编辑部时,郭沫若曾有附信。郭沫若在附信中说:“立群同志基本上根据我所收集的材料,写了一篇有关《兰亭》的文章,又经过我几次润色,觉得可以用。”叶青谷先生又说,他曾调阅了该文原稿,发现笔迹酷似郭老,认为可能是郭老为于立群抄改的。他们又请郭老的女儿庶英、平英鉴定,最后确认原稿为于立群而非郭老手迹。由此他们认定,“于硕”为于立群而非郭沫若的笔名,那两篇文章的作者是于立群而不是郭沫若。至于另外一篇署名也是于硕的文章,由于叶先生一时没有找到原稿,具体情况不大清楚,估计也是于立群执笔、郭沫若润色过的。
由此可见,《郭沫若著译系年目录(1949――1979)》将《〈兰亭序〉并非铁案》等二篇文章作为郭沫若的作品予以收录而不加说明,是不妥的(最近我才知道,该系年目录后来收入《郭沫若专集》一书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时,已将于硕的上述二文删去)。经过考订,证明于硕不是郭沫若的笔名。我因此未将于硕这一笔名的有关情况收入《郭沫若名号别名笔名录》和《郭沫若年谱简编》中,这无疑是正确的。索引之类的工具书可能比一般阅读书少一点差错,但不等于都没有差错,我们在使用时还是应该审慎一点为好。
二、郭沫若有没有翻译出版过《资本论》
约在1985年,我在翻阅《全国报刊索引》时,得知《光明日报》1982年11月11日曾经刊载由该报记者采写的《才华横溢的市川十年――访东京“郭沫若文库”》。经查该文,作者说:“在这里(按:指东京“郭沫若文库”),还看到了郭老用‘陈启修’这一笔名翻译的《资本论》第一卷。译本由上海昆仑书店于一九三○年出版。”我一时疏忽,对郭沫若的这一“笔名”信以为真。当时我正在看《郭沫若名号别名笔名录》的校样,便匆匆忙忙将这一“发现”补充了进去。此后不久,我逐渐发现《光明日报》记者的观点有误,但已来不及在我的文章中加以改正。上海昆仑书店1930年版《资本论》,译者是1883年出生的四川中江人陈启修而非1892年出生的四川乐山人郭沫若。虽然郭沫若曾多次打算着手《资本论》的翻译,但均未译成,更不可能出版。例如1924年11月,郭沫若自日本回到上海不久,曾从东方图书馆借来了英译本《资本论》,准备在五年里译完,但由于上海商务印书馆觉得“不便”而没有同意列入出版规划,郭沫若的这一翻译计划因而未能实现。据林林所作《这是党喇叭的精神――忆郭沫若同志》一文透露,1935年,郭沫若旅居日本市川时又产生了翻译《资本论》的念头,同样地由于某些原因,这一设想也未能实现。后来郭沫若忙于各种事务,他更加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实施翻译《资本论》的巨大工程。由上可见,《全国报刊索引》如实收录那篇访东京“郭沫若文库”的文章没有错,错的是那位认为陈启修是郭沫若的笔名、上海昆仑书店1930年版的《资本论》为郭沫若所译的记者,错的是没有认真考证鉴别就盲目听信的我。
三、曹礼吾陪鲁迅晚餐是在何年
再说一个我使用索引失误的例子。
三年前,我偶然见到曹聚仁的《天一阁人物谭》(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出版)。该书有一篇《再悼曹礼吾》,谈到某晚曹聚仁请鲁迅吃饭(实际上是为鲁迅先生暖寿),并由曹礼吾、陈望道等人作陪。席间,曹聚仁向鲁迅介绍曹礼吾对鲁迅所著《野草》中的《好的故事》一文的理解,鲁迅听后“大为赞叹”。曹聚仁在文章中说:“在我的师友之中,真正懂得鲁迅文章的,礼吾兄该算得其中之一。即如《野草》中的《好的故事》,我看了许多高头讲章式的鲁迅作品研究,以及写后记的委员,也似乎没有人懂得,我也是听了礼吾的讲述才懂得的(《野草》是哲理诗,受尼采的影响很深,所以不容易体会的)。”
曹礼吾曾任暨南大学、大夏大学、西南联大和同济大学、上海师专、上海师院教授,1955到1958年做过两年图书馆主任(馆长),是我的领导。1957年我从中文系毕业后,便在他的手下工作。曹主任离开我们已经多年,我常常想念他。看了上文后,我想弄清楚他到底是如何理解《好的故事》的,鲁迅听了介绍以后,又是如何“大为赞叹”的,这些在曹聚仁的《再悼曹礼吾》中都语焉不详。
我还想弄清楚曹聚仁的这次宴请,发生在什么时间,事后鲁迅自己是否说过什么。查《鲁迅日记》(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7月二版),该书书后有人名索引,按人名笔画多寡为序排列。我先查到11画的“曹”,很容易找到“曹聚仁”,再按时间先后为序逐条检索。开头几条都是记二人之间的书信往来,1933年9月11日这天,鲁迅在日记中这么写:“曹聚仁邀晚餐,往其寓,同席六人。”我很高兴,认为这便是鲁迅应邀在曹聚仁家晚餐,曹礼吾等人作陪的具体时间,只不过曹、鲁二人对同席者的人数说法有点出入。根据曹聚仁的回忆,同席者除了曹、鲁二人,陪客还有曹礼吾、陈望道、周木斋、黎烈文、徐懋庸、杨霁云、陈子展、李�共八人,《鲁迅日记》则称“同席六人”。对此我没有多加考虑,便写了《记忆中的曹礼吾先生》,在2010年10月30日《上海师大报》上发表。对于同席者人数问题,我在文章中说:“曹聚仁是主人,陪客是他请的,说的又很具体,所以曹说应该更为可信。”时隔不久,我又找到《鲁迅日记》,再来查查书后的人名索引。想不到在1933年9月11日之后,我又发现了一则鲁迅去曹聚仁家晚餐的记录:1934年9月13日“晚曹聚仁招饮于其寓,同席八人。”这下可对了,曹聚仁在《再悼曹礼吾》文中写的就是这一次晚餐,曹、鲁二人对同席人数的陈述完全一致。由于我第一次查检时的疏漏,不但误算了时间,还因此错怪了鲁迅先生,很不应该。
四、蒲冠卢戴,一人犯错众人照抄跟着错
最后说一则网上索引的事。
打开互联网,几个网站都说我写过一篇《王子安》的文章,我甚为诧异。经查《王子安》是《聊斋志异》中的一篇小说,作者是清代作家蒲松龄,网上为何蒲冠卢戴,将蒲松龄的作品改成卢正言的,而直到现在仍然无人出来纠正?
原来,上海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出版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课本S版语文(九年级第一学期)》,收入了我的一篇特约稿《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接排在蒲松龄的《王子安》一文之后。该书的篇名索引(篇名目录)中有
“王子安………………………………蒲松龄
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卢正言”
等字样,可能是工作人员在编索引时看走了眼,将下一篇的作者看成是上一篇的作者,因而出现了上述错误。偶然看走了眼可以理解,但校对者哪里去了?这一错误产生后,为何其他一些网站也都跟着照抄继续同样的错误,而不核查一下原书?葛剑雄先生说得对:“严格来说,工具书应该百分之百正确。”实际情况表明,我们现在离这个标准还很远,尤其是机读索引问题更多,需要我们广大索引工作者努力再努力。如果使用了质量不高或有差错的索引,又不注意鉴别资料的真伪,或不完全按照规定进行查检,这怎么可能保证检索取得成功呢?
卢正言 研究馆员,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原副馆长,中国索引学会原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图书馆学会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