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图书馆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尝试 ――《云林佛教图书分类法》的编制 周子荣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次数:27

佛教图书馆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尝试

――《云林佛教图书分类法》的编制

(杭州灵隐寺云林图书馆  310013)

         本文介绍了云林图书馆利用台湾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的《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对《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B94佛教类进行改编的思路和做法,在维持《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原有体例的前提下,编制了《云林佛教图书分类法》,以适应佛教图书馆文献分类和组织的需要。

 关键词  佛教图书分类法  佛教图书馆

 

1 缘起

 20033月,杭州灵隐寺云林图书馆创建初期,在选择图书分类法的问题上,遇到了难题。《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四版(下称《中图法》)①,是一部综合性的大型分类法。其佛教类目仅有33个,很难适应专业性强、文献量又十分浩大(佛教界称为内典)的佛教图书馆的需要。若选用专业分类法,首推台湾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编辑的《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下称《香光法》②。该书虽然内容丰富,类目详尽,实用性很强,但也有明显的缺憾。如因台湾的政治体制不同,在某些类目的定名、地区的划分等原则性问题上,我们不可能认同。若贸然使用,将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当然,这些问题是可以采取技术措施加以修改的。但是,选用佛教专业图书分类法又无法解决非佛教类图书(佛教界称为外典)的分类问题。为此,又得选用一部普通分类法。这样,一馆两个分类体系,在现实工作中是非常麻烦的,也是不科学的。

那么,是否可以设想总体上采用一部分类法(如《中图法》),又在佛教类中使用佛教专业分类法(如《香光法》),来同时解决内、外典图书的分类呢?

有专家建议,先对《香光法》的一些敏感性问题进行修改,而后在原有类号之前置以一个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比如M),改《中图法》原22个大类为23个大类。这就将《香光法》纳入了《中图法》③。其实,这个做法是不太行得通的。首先,《中图法》增加一个大类不是一件随便的事,须由《中图法》编委决定。再说,佛教类是否可以成为一个大类,站在大型综合性图书分类法的立场上看,无可行性而言。其次,《香光法》的体系结构、类目设置、标记符号与《中图法》有着很大的不同,怎么可以说,加了一个字母的《香光法》就纳入了《中图法》呢?

2 改编

若要将两者真正融为一体,唯有在《中图法》B94佛教类内,参照《香光法》的类目进行扩类和修改。我们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比较、研究、分析,对这种“融合”做了初步的尝试,在取得了对方正式授权改编的文本后,编制出版了《云林佛教图书分类法》(下称本分类法)④。编制的原则是:不改变《中图法》原有的体系结构和标记符号制度,修改《香光法》某些不适宜类名和编号体系,把《香光法》类目进行拆离或重组,充实到《中图法》B94相关类目中去。同时,学习和借鉴《香光法》的长处,将有关做法吸收到《中图法》里去。具体做法主要分成对《香光法》的修改和对《中图法》的调整两个方面:

2.1 对《香光法》的修改

思想观点问题

1) 《香光法》将西藏佛教(藏传佛教)与中国佛教、世界各国佛教相并立的列类方法,是不可取的。本表根据《中图法》原则,把西藏佛教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佛教的理念,依《中国地区表》复分,分别在佛教史、佛教组织及寺院、佛教哲学思想、佛教文学、佛教美术等类目中予以体现。(见例一)

2) 《香光法》的四个通用复分表(标准复分表、佛教地区表、中国省区表、中国时代表)的编表体系与《中图法》不一。特别是《中国省区表》完全不符合中国当前地区划分的实际。本表则一律以《中图法》的相关复分表(总论复分表、世界地区表、中国地区表、中国时代表)取而代之。

类目体系问题

1) 《香光法》总论类010082的类目设置与《中图法》的总论复分表内容,有几乎完全对应的关系。如“021佛教目录”对应“B94-7”;“041佛教辞典”对应“B94-61”等等。本分类法则在B94佛教类下大量列出带“-”的《中图法》总论复分号类目,以取代《香光法》总论类目;个别类目(如“B94-05佛教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还据《香光法》进行了细分。

2) 《香光法》“090藏经”类与《中图法》“B941大藏经”对应,但列出了各种不同语文的藏经类目。本分类法按《中图法》体系,剔除了各种语文的藏经类目,语文的区分则通过排架和典藏来解决。

3) 《香光法》“290佛教地志”类,与《中图法》“B947佛教组织与寺院”类目基本对应。本分类法将其移至B947;另将佛教总论中“B94-2佛教机构、团体”类改成交替类([]),集中于B947

4) 对佛教经、律、论三藏的处理,《中图法》采取大、小乘分列的方法列类,《香光法》则不分大、小乘、直接在三藏下列出各部类的经、律、论典。本分类法维持了《中图法》的体系,对《香光法》的经、律、论类目进行了改编。(见例二)

5) 关于佛教宗派的分类,这两种分类法的体例是不同的。《香光法》按国家区分,《中图法》则按宗派区分。本分类法在保持《中图法》体例的前提下,采用多重列类的方式,列出“B946.92/.97世界各国佛教宗派”类目,来容纳以国家立论的佛教宗派著作(见例三)。另外,B946宗派类又吸收了《香光法》的佛教宗派专类复分表予以细分。但宗派史采用《中图法》总论复分号-09;宗派人物传记则并入“B949.9传记”有关各类。

6) 《香光法》“710佛教文学类,只列出文学作品类目,而未列出文学理论类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漏。本分类法在修改中增补了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和研究、各体文学评论和研究和文学史、文学思想史等四个类目,使那些对佛教文学批评研究的著作得到恰当的归属(见例四)

配号制度问题

本分类法改编了《香光法》的十进制配号制度,按《中图法》原则,采用了一些灵活性的编表技巧:

1) 当同位类超过9个后,采用八分制。如佛教宗派,原表中列出的八大派系和其他后,已满9类,再要列出依国家区分的佛教宗派总论性著作,就无号可加。本分类法改用.91.92…等来列出第九个以上的同位类。(见例三)

2) 有时,为了缩短号码,采用借号法。如B949.92中国佛教人物传记,若再区分总传和分传,就要用到小数点后三位数,鉴于中国佛教人物传记类的文献特别多,常用这么长的类号比较不便,本表在这里借用了.91这个空号,列为“中国佛教人物总传”,而.92则列为分传,方便了取号和使用。(见例五)

3) 另外,本表还采用了《中图法》的“一般性问题”配号法来解决B945.2佛教僧制中的共性复分问题等等。

2.2 对《中图法》的调整

突出佛教专业分类法特色

1) “佛教教理”是佛教文献中的理论部分,其文献量也十分浩大,而《中图法》却未予列出。本分类法添加了“B940教理”类,再依《香光法》细分。

2) 佛教文献中,有大量的佛教文学、佛教艺术和与佛教相关的语言著作。若依《中图法》分,这类文献只能分到IJH等相关类目中去。作为佛教专业图书馆,这样处理对这类文献的检索和利用就很不方便。为此,本分类法按照《香光法》“700790佛教文艺;佛教语文”类的设置,将《中图法》“B948对佛教的分析与研究”类,改为“佛教语文、佛教文艺”类。

原《中图法》“B948对佛教的分析与研究”类的类名,值得商榷,实际上是有类无书。此类图书也应是佛学著作的一部分,可依内容分入B94佛教有关各类。为慎重起见,本分类法借用《中图法》总论复分号“-34分析研究”之含义,保留该类在B94-34下列出。

吸收《香光法》专类复分表

本分类法也吸收了《香光法》的佛教宗派、佛教语文两个专类复分表,但删除了佛教文学复分表,在将其内容经扩充后编入“B948.22中国佛教文学”类,又在“B948.23/.27各国佛教文学”类下加“仿分”注释指引复分(见例四)

据《香光法》扩充原有类目

在对《香光法》和《中图法》的思想观点和体系结构方面做了改编调整以后,接下来就是依据《香光法》对《中图法》B94佛教相关各类的扩充了。以“B942经及经疏”类为例,《中图法》原表4个类目,改编后扩充至157个类目。

3 小结

综上所述,本分类法经过如此加工,保持了《中图法》原有的体系结构,又极大地充实了原本过于简略的类目(33类扩增至500多类),较好地适应了佛教图书馆类分内典图书的需要。同时,与使用《中图法》类分外典图书不发生体系结构上的矛盾。我馆两年多工作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本分类法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即类号较长。大多类号长度在小数点后二~三位,还有一些类号出现了两个小数点。这是先天缺陷,因为它的起点就是B94,细分之后,类号不能不长。当然,如若一定要解决类号长的问题,也可选择一个特殊的符号(例△、等)来替代B94,为每个类号节省了两位数字。这在实际工作中采用也不是不可以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的工作仅仅是一次尝试,解决了云林图书馆馆藏文献组织之急需。编制本分类法,意在抛砖引玉,但愿得到佛教界、图书馆界的关注,组织力量,编写出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的佛教图书分类法来。

例一,对“西藏佛教”类的处理:

《香光法》

190 各国佛教思想

191 印度佛教思想

192 中国佛教思想

193 西藏佛教思想

194 韩国佛教思想

195 日本佛教思想

196 亚洲佛教思想

       东亚佛教思想入此

196.1 东南亚佛教思想

       南传佛教思想入此

《本分类法》

B940.9  各国佛教思想

        各国佛教哲学()入此,依世界地区表分。

B940.92  中国佛教思想

B940.927.5  藏传佛教思想

B940.93  亚洲佛教思想

B940.931  东亚佛教思想

B940.931.26  韩国佛教思想

B940.931.3  日本佛教思想

B940.933  东南亚佛教思想

            南传佛教思想入此。

B940.935.1  印度佛教思想

 

例二,对“经藏”类的处理:

 

《香光法》

300 经及其释

310 阿含部;本缘部

320 般若部

330 法华部

340 华严部

350 宝积部;涅般木部

360 大集部

370 经集部

380 密教部

390 其他

《本分类法》

B942 经及经疏

B942.1  大乘

B942.11  般若部

B942.12  法华部

B942.13  华严部

B942.14  宝积部

B942.15  涅般木部

B942.16  大集部

B942.17  经集部

B942.2  小乘

B942.21  阿含部

B942.22  本缘部

B942.3  秘密部

B942.9  其他

 

例三,对“佛教宗派”类的处理:

 

B946宗派

      世界各国佛教宗派总论入此。

B946.1  天台宗(日莲宗、法华宗)

B946.2  三论宗(法性宗)

B946.3  法相宗(唯识宗、慈恩宗)

B946.4  华严宗(贤首宗)

B946.5  禅宗(佛心宗)

B946.6  密宗(密宗教、真言宗、金刚乘)

B946.7  律宗(南山律宗)

B946.8  净土宗(莲宗)

B946.91  其他

B946.92  中国佛教宗派

          论述中国佛教宗派的总论性著作入此。

B946.93/.97  各国佛教宗派

          论述某个国家佛教宗派的总论性著作入此,依世界地区表分。

 

例四,对“佛教文学”类的修改:

 

B948.22  中国佛教文学

B948.220  文学理论

B948.220.6  文学评论和研究

B948.220.7  各体文学评论和研究

B948.220.73  诗歌、偈赞

B948.220.74  戏剧文学

B948.220.749  讲唱文学

B948.220.75  故事、小说

B948.220.76  散文

B948.220.77  应用文

B948.220.78  杂著

B948.220.9  文学史、文学思想史

B948.221  总集

          可依中国时代表分。

B948.222  别集

          可依中国时代表分。

B948.223  诗歌、偈赞

          词曲入此。

B948.224  戏剧文学

          剧本入此。

B948.224.9  讲唱文学

          变文、宝卷入此。

B948.225  故事、小说

B948.226  散文

B948.227  应用文

          书信入此。

B948.228  杂著

          日记、序跋、笔记、楹联、挽词、匾额、寿文、发愿文等入此。

B948.229  中国各地佛教文学

          依中国地区表分。

B948.229.75  藏传佛教文学

B948.23/.27  各国佛教文学

          依世界地区表分,再仿“B948.22中国佛教文学”分。

 

例五,对“中国佛教人物传记”类的处理:

 

B949.9  传记

      世界佛教人物总传入此。

佛教人物思想研究评论随传主分类。

B949.901  释迦牟尼佛传

B949.902  诸佛传

B949.903  菩萨传

B949.903.1  观世音菩萨

B949.903.2  文殊菩萨

B949.903.3  普贤菩萨

B949.903.4  地藏菩萨

B949.904  僧总传

B949.905  居士总传

B949.906  护法神传

B949.91  中国佛教人物总传

B949.92  中国佛教人物分传

          依被传人排。

B949.93/.97  各国佛教传记

          包括总传和分传;依世界地区表分。

 

 

参考文献

1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2 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香光书乡出版社,1996

3 白化文.佛教图书分类法(改定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3,69

4 周子荣.云林佛教图书分类法.香港,云林出版社,2005

周子荣  男,杭州市灵隐寺云林图书馆研究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