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籍总目》西学书籍分类研究 李国庆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次数:54

《中国古籍总目》西学书籍分类研究

李 国 庆

(天津图书馆  天津 300191)

1 西学类的设立

  1.1  西学文献的产生

古代中国即有吸收外来文化、翻译域外书籍的优秀传统。东汉到隋唐大规模的佛经翻译活动,曾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产生过很大影响。明清以来,西学东渐,又出现相当规模的西学翻译活动。与此同时,大量西书流入中土,为翻译西书提供了丰富数据。据载仅明季就传入了数千部西书(方豪《明季西书七千部流入中国考》),至清代传入中国的西书数量,已难查考。明清时代经翻译的西书,涉及哲学、数理、史地及文艺等领域,中国学术由此开始与世界科学汇成一体。在向以欧洲为中心的近代西学探寻科学知识,从事西书中译的同时,中国人通过遴选、吸收、消化而获取新知,采取或与西人合作、或以独撰形式,撰写大量属于西学范畴的科学著作。无论西书中译还是科学专著,通过传播,在当时曾发挥特殊作用,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很大影响,同时为我们留下了十分丰富的西学文献,并成为中国古籍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西学文献的分类

对现存西学文献如何进行分类和编目,是目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古代图书分类法自汉代刘向、刘歆父子创立六分法始,至今已有二千多年历史。期间有四分法、五分法、六分法直至十七分法,甚至更多的所谓“详分法”者。各法之所以并行于世,主要原因在于各具特色和长处。从使用时间看,四分、七分两法沿用最久,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分类法的正宗。

清乾隆朝编修《四库全书》之前,清初官私书目在四部类目设置上各行其事,混乱不一。自《四库总目》成,其对四部分类有继承有创新,遂形成了“四库”分类体系,以后各家编目,大都以“四库”为据。然而,“四库”分类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学术著作不断出现,“四库”分类显出局限性,需要增加新的部类,以分编新出现的书籍。清乾嘉以后陆续出现了大量学科相互交叉的丛书。对这样内容的丛书,仍沿用四部分类就显得十分困难,甚至无法归入相应类下。于是“丛书部”应运而生。自张之洞《书目答问》设立“丛书部”起,至近年编《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止,“丛书部”被普遍采用,于是传统的四部分类法变成了五部分类法。这说明一个部类的出现不是主观凭空臆造得来,而是根据客观实际需要而产生。

明代嘉靖年以后,西方传教士来中国传教,同时开始了西书中译活动。清代鸦片战争后,海禁大开,外国著作大量传入中土。晚清改良派主张变法革新,倡议学习西洋科学,为我所用。提出“国家欲自强,以多译西书为本;学子欲自立,以多读西书为功”(梁启超语)。在这样的背景下,国人在大量翻译西书的同时,发奋撰写科学著作。这些在中国翻译、编纂和出版的西学书,仍然沿用传统分类法进行分编,遇到了实际的困难。

当时一些图书馆在分编这类西书时,鉴于我国既无成法可依,便进行了种种尝试,或略加增订,勉强纳入四部;或在四部之外,另立西学一门,以类编西学书;或干脆打破四部的结构,另创新部类;或直接采用西方十进分类法。具体言之,大体包括:①增订四库法,即沿用四库法,类目另加增订;② 新旧并行法,即一法中包括两个组成部分,用四部旧法分编中国传统古籍,用新编法分编西学书;③ 革新法,突破四部分类法框架,编制新法,用以分编新旧图书;④仿杜威法,即效仿美国杜威十进分类法,经改编而成;⑤ 西书专用法,为分编西学书而专门编制的分类法。如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和康有为《日本书目志》等。此法据所见西书编制,值得借鉴,只是在类目设置上尚不成熟。

从以上各法设置的部类来看,早在清光绪三十年,古越藏书楼在编定“革新法”之前,于经史子集之后,增设“时务”一部,专录所藏西学书。后来又改变初衷,去掉“时务部”。最后编定的分类法包括学、政两部,用来分编新旧图书。其后各个图书馆在分编所藏新旧图书时,普遍采用新旧并行法,其旧法按经、史、子、集四部法分编旧籍;其新法专分西学书。因此说,古越藏书楼的“时务部”与各馆采用的“新法”,可以认为是“西学类”的雏形,或者说是处于西学类产生的初期阶段。

  1.3  西学类设立的意义

《中国古籍总目》设立“西学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西学文献自明代中期出现,至今已有400年历史。尽管清末以来出现一些用以类分这些书的分类表,但在部类设置上都没有能够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总目》在五分法基础上,于子部内增设西学一类,发展了中国传统目录学思想,是其分类上的一个显著特点。西学类表的编定为今后各馆分编所藏西学文献提供了分类依据(《中国古籍总目》将“西学类”定名为“新学类”,故以下统称“西学”为“新学”)。

2 新学书目一、二级类目的选定

  2.1  选定新学书目一、二级类目的主要参考书目

选定新学书目一、二级类目,我们主要参考了清代末年以来出现的有关分编新学书籍的分类目录。主要包括:

(1) 近代以来编定的图书馆藏书目录

A. 《古越藏书楼书目》(设类目47个)

卷一至卷十学部

易学 书学  诗学  礼学  春秋学  四书学  孝经学  尔雅学  群经总义学  性理学  生理学  物理学(重学  电学  化学  声学  光学  气学  水学  热学  地质学  动植物学)天文算学  黄老哲学  释迦哲学  墨翟哲学  中外各派哲学  名学法学  纵横学  考证学  小学  文学

卷十一至卷二十政部

正史 编年史  纪事本末  古史  别史  杂史载记 

传记 诏令奏议  谱录  金石  掌故  典礼乐律 

舆地 外史  外交  教育  军政  法律  农业  工业 

美术 稗史(东西洋小说)

B. 《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新编中文书目》(设类目8个)

总类 哲学宗教  自然科学  应用科学  社会科学  史地  语文  艺术

C. 《北平近代科学图书馆中文图书目录》(设类目9个)

总类 精神科学  历史科学(附地理)  社会科学  语文学  艺术  自然科学  医学  产业(附工业)

D. 上海涵芬楼分类法(设类目14个)

该法旧书分经       丛五部,新书设以下类目:

哲学 教育  文学  历史  地理  法政  理科实业  医学  兵事  美术  家政  丛书  杂书

E. 江苏省立第二图书馆分类法(设类目3个)

其分类法,旧书分经、史、子、集、丛五部;新书则分为文学  政事  实业三部。

F. 江苏无锡县立图书馆分类法(设类目5个)

该法旧书分经       丛五部;新书则分五部,类目如下:

政部 事部  学部  文部  报章部

G. 浙江公立图书馆分类法(设类目24个)

其分类法分为保存、通常两种。保存分甲、乙二部,咸以经、史、子、集四部分别隶属之;

通常内又分甲、乙、丙、丁四部,其类目排列如下:

甲部       

乙部 宗教  哲学  教育  文学  语言  历史传记  地理  纪行  国家  法律  经济  财政  社会  数学  理学  医学  工学  兵学  美术及诸艺产业  交通  丛书  字汇书

丙部 依杜威十进分类法

丁部 依杜威十进分类法

H. 浙江藏书楼分类法(设类目16个)

该法分甲乙两编,甲编用四库法,乙编计分十六类,类目如下:

甲编      

乙编 法律  政治  宗教  教育  历史  文学文字  理学  算学  美术  杂志  工业  商业  兵书  生理  农业

I. 河南图书馆分类法(设类目35个)

该法旧书分经、史、子、集、丛五部;新书分时务及通俗两部,类目间有重复。其分类简表如下:

时务部  西政  各国史  公法  法政  财政  教育  陆军  海军  地理  水利  农学  工业  商务  医药  格致  化电力声光  矿务

通俗部  哲学  数理  伦理  神怪  社会  医学  文学  教育  史学  地理  政法  侦探  兵学言情  商学  农学  工学  杂书

J. 安徽图书馆分类法(设类目6个)

其分类法,旧书采用《书目答问》例,西书则分为六部,其部类如下:

文科部  哲科部  政科部  理科部  杂部  外国文部

K. 云南图书馆分类法(设类目20个)

其西书分类,设有科学部,类目如下:

法政 财政  军事  警察  教育  伦理学  文学  历史  地理  博物  理化  算学  乐歌  体操  图画  手工  农业  工艺  商业  杂着

L. 广东图书馆分类法(设类目6个)

其新书分为下列各类:

行政 经济  教育  军政  格致  法政

M. 广西图书馆分类法(设类目19个)

该法分初编、上编二部,上编以经     集类分;初编收西学书。其部类如下:

教育部  政法部  军学部  实业部  哲学部  医学部  修身部  经学部  国文部  外国文部  历史部  地理部  算学部  理科部  体操部  图书部乐歌部  杂志部  小说部

(2) 近代以来编印的新学专题书目

A. 新学书目表(设类目28个)

上卷 新学诸书  算学  重学  电学  化学  声学  光学  汽学  天学  地学  全体学  动植物学  医学  图学

中卷 西政诸书  史志  官制  学制  法律  农政  矿政  工政  商政  兵政  船政

下卷 杂类诸书  游记  报章  格致总  西人议论之书  无可归类之书

B. 《日本书目志》(设类目15个)

生理门  理学门  宗教门  图史门  政治门  法律门  农业门  工业门  商业门  教育门  文学门  文字语言门  美术门  小说门  兵书门

C. 增版东西学书录(设类目31个)

史志 政治法律  学校  交涉  兵制  农政  矿物  工艺  商物  船政  格致  算学  重学  电学  化学  声学  光学  气学  天学  地学  全体学  动植物学  医学  图学  理学  幼学  宗教  游记  报章  议论  杂着

D. 东西学书录提要总叙(设类目24个)

卷上 天学  地学  地志学  学制  兵学  农学  工学  商学  法律学  交涉学

卷下 史学  算学  图学  矿学  化学  电学光学  声学  重学  汽学  医学  全体学  动物学植物学

E. 科学书目提要初编(设类目8个)

政治科  文学科  武备科  格致科  农业科  工艺科  商业科  医术科

F. 农务要书简明目录(设类目13个)

田园 果园  花园  畜牧      猪     禽鸟  鸽兔    渔猎  杂事

G. 西学通考(设类目30个)

格致总类  算学类  重学类  电学类  化学类声学类  光学类  汽学类  天学类  地学类  全体学类  动植物学类  医学类  图学类  西文类  丛书类  史志类  报章类  学制类  政治类  法律类农政类  矿政类  工政类  商政类  兵政类  船政类  游记类  议论类  教书类

(3) 丛书新学目录

A. 《中国丛书目录及子目索引》汇编之一《西学大成》(设类目12个)

算学 天学  地学  史学  兵学  化学  矿学重学  汽学  电学  光学  声学

B. 《中国丛书目录及子目索引》汇编之二《西学富强丛书》(设类目10个)

算学 电学  化学  天学  地学  史学  法学矿学  工学  兵学  附船政

C. 《中国丛书目录及子目索引》汇编之三《西学自强丛书》(设类目10个)

算学 电学  化学  天学  地学  史学  法学矿学  艺学  兵学

2.2  新学书目一、二级类目的确定原则及其序列

确定新学书目一、二级类目,以“普遍性、实用性和传统性”为原则。普遍性指每个类目一般被普遍采用过;实用性指类目词义简明,易于掌握,具有类分图书的作用;传统性指一、二级类目的设立力求遵从有代表性的新学书目所设类目。

一、二级类目序列及类名浅释

哲学

类名据《中译》定。凡哲学著作,如《哲学要领》、《东西洋伦理学史》等入此。

 

哲学理论

类名据《中图法》定。凡总论哲学之著作入此。

 

论理学(逻辑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

 

伦理学(道德哲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

 

美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

 

心理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

 

西学

类名据《梁表》定。

 

总论

类名自定。凡总论西学之著作,如《西学图说》、《自然学科余谈》等入此。

 

算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勾股义》、《测量异同》等入此。

 

物理学

类名据《中译》定。凡总论物理学之著作,如《物理学问答》、《物理学教科书》等入此。

 

重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重学浅说》、《重学器》等入此。

 

电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电学》、《电学须知》等入此。

 

声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声学》、《声学揭要》等入此。

 

光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光学》、《光论》等入此。

 

汽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气学器》、《热学》等入此。

 

化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化学问答》、《化学启蒙》等入此。

 

天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大测》、《历法西传》等入此。

 

地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地球说略》、《地学举要》等入此。

 

生物博物学

类名据《中译》定。如《博物学教科书》、《博物新编》等入此。

 

动植物学

类名据《梁表》定。凡论动物及植物之著作入此。

 

全体学

类名据《梁表》定。凡总论“脑气筋之事”(梁启超语)者,如《全体通考》、《体骨考略》等入此。

 

医学

类名据《梁表》定。如《医学总说》、《内科理法》等入此。

 

图学

类名据《梁表》定。凡属测绘及绘画等方面之著作,如《海面测绘》、《西画初学》等入此。

 

语言文字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凡属语言及文字之著作,如《华夷译语》、《国文典》等入此。

 

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凡属文学之著作入此。

 

日本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雪中梅》等入此。

 

越南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越南亡国史》等入此。

 

印度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香粉狱》等入此。

 

俄国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昙花梦》等入此。

 

匈牙利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匈奴奇士录》等入此。

 

德国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醋海波》等入此。

 

奥地利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环瀛志险》等入此。

 

希腊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海国妙喻》等入此。

 

意大利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新蝶梦》等入此。

 

西班牙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谷间莺》等入此。

 

英国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鲁滨逊飘流记》等入此。

 

法国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侠隐记》等入此。

 

荷兰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神女缘》等入此。

 

美国文学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黑奴吁天录》等入此。

 

其他中国编译文学

类名自定。凡中国译外国佚名之著作或中国编译之著作,如《双侦探》等入此。

西政

类名据《梁表》定。

历史

 

 

世界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世界近世史》、《万国史纲》等入此。

 

中国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支那通史》、《中国史略》等入此。

 

亚洲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东亚史要》、《安南传》等入此。

 

非洲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埃及近世考》、《埃及史》等入此。

 

欧洲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欧罗巴通史》、《西洋史要》等入此。

 

美洲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墨西哥述略》、《美国独立史》等入此。

 

传记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拿破仑本纪》、《世界名人传》等入此。

 

日记

类名据《善目》定。如《西行日记》、《东渡日记》等入此。

 

风俗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朝鲜风土略述》、《泰西采风记》等入此。

 

地理

类名据《中图法》定。凡属地理之著作入此。

 

 

总论

类名自定。凡总论地理之著作,如《地理教授法》、《地理学讲义》等入此。

 

 

世界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海国闻见录》、《中外地舆汇抄》等内容涉及多国著作入此。

 

 

亚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亚强亚洲志》、《日本载笔》等入此。

 

 

欧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西洋番国志》、《使德述略》等入此。

 

 

美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古巴图经》、《旧金山记》等入此。

 

 

非洲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埃及图记》、《特兰斯法尔》等入此。

 

 

澳洲及其他各地

类名自定。如《澳洲风土记》、《南澳气记》等入此。

 

 

游记

类名据《梁表》定。如《奉使英伦记》、《使西纪程》等入此。

 

 

海洋

类名据《中译》定。如《小西洋记》、《中西兰岛记略》等入此。

 

 

考古

类名据《中译》定。如《埃及碑释》、《日本金石年表》等入此。

 

政治

类名据《中译》定。凡属政治之著作入此。

 

 

政治理论

类名自定。凡属总论政治之著作,如《政治学》、《政治原论》等入此。

 

 

各国政治

类名自定。如《各国政治考》、《欧西自治大观》等入此。

 

 

外交关系

类名自定。如《外交通议》、《东方交涉记》等入此。

 

 

法律

类名据《梁表》定。凡属法律之著作入此。

 

 

总论

类名自定。凡总论法律、法学、法制之著作,如《法律顾问》、《法学通论》、《日本法制史》等入此。

 

 

各国法律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大清帝国新编法典》、《日本议院法》等入此。

 

 

国法学、宪法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国法学》、《英国宪法论》等入此。

 

 

行政法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行政法》、《清国行政法》等入此。

 

 

经济法、财政法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日本盐专卖法规》、《各国税则条款》等入此。

 

 

民法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民法》、《德国民法》等入此。

 

 

刑法、诉讼法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刑法各论》、《刑事诉论法》等入此。

 

 

国际法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中国国际约法》、《国际司法》等入此。

 

教育

类名据《中图法》定。凡属教育之著作,如《教育学》、《日本新学制》等入此。

 

农政

类名据《梁表》定。凡属农政之著作入此。

 

 

总论

类名自定。凡总论农政之著作,如《农政全书》、《农学论》等入此。

 

 

农业基础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农艺化学》、《肥料学》等入此。

 

 

农业工程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泰西水法》、《农用器具论》等入此。

 

 

农业种植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栽培各论》、《种花生法》等入此。

 

 

林业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森林保护学》、《种树法》等入此。

 

 

畜牧蚕虫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养畜学表解》、《养蚕论》等入此。

 

 

矿政

类名据《梁表》定。如《矿学须知》、《炼钢要旨》等入此。

 

 

工政

类名据《梁表》定。如《考工记要》等入此。

 

 

交通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造铁路书》、《美国铁路汇考》等入此。

 

 

邮政

类名自定。如《邮政考》、《大清邮政章程》等入此。

 

 

商政

类名据《梁表》定。如《商业实物志》、《中国商务志》等入此。

 

 

财政

类名自定。如《财政学》、《日本货币史》等入此。

 

 

家政

类名自定。如《家政学》、《家政学表解》等入此。

 

 

兵政

类名据《梁表》定。凡属兵政之著作入此。

 

 

军事理论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兵学新书》、《战术学讲话》等入此。

 

 

中国军事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洋防说略》、《筹洋刍议》等入此。

 

 

各国军事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普法战纪》、《日本宪兵制》等入此。

 

 

军事技术

类名据《中图法》定。如《水雷图说》、《炸弹学》等入此。

 

 

船政

类名据《梁表》定。如《西船略论》、《造船全法》等入此。

 

艺术

类名据《中图法》定。凡属艺术之著作入此。

 

综合

类名据《中图法》定。凡属综合类著作入此






注: 类目统计:

一级类: 4个二级类: 38个三级类: 56个

共计: 98个

    以上选定的一级类目包括哲学、新学、西政、综合四个。本书类目设置大体遵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分类体系,参考相关书目所设类目,经变通而成。《西学书目表》首次将译书分为学、政、杂三大类。从学、政、杂三大类,我们约略看出划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图书三大部类的雏形。《西学书目表》大体上是以其科学内容作为分类依据的,较之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一大进步,与我们今天强调图书分类要以科学为基础也是一致的。

哲学冠各类之首。新学是新学书主要部分,依据梁启超“先西学,后西政”的分类思想,列其为第二位,包括自总论至文学18个类目。西政居西学之后,包括历史至艺术15个类目。综合居末位,相当于梁表“杂类”中“无可归类之书”,其与《中图法》所设“综合性图书”类作用相同。

《古越藏书楼书目》设学、政两部,与梁表略同。其中卷八将语言文字类书,卷九、卷十将文学类书一并置入学部;卷十九将艺术类书置入政部,今悉遵其例。

关于新学书目三级以上类目的设置问题,我们将遵循“依书设类”的原则,书多细分,书少粗分,不求一律,但求合理与实用。与此同时,在《总目》统编时,将采用暗分明不分的办法,删掉一些类目。

3 新学分类目录的合成

  3.1  收录范围

清乾隆官修《四库全书》后,即十八世纪末叶到清宣统三年(1911年)之间,在中国出版的西书中译之著作。宗教类书因《总目》子部设有此类,故本书目不再收录。

  3.2  合成用工作目录

① 图书馆藏书目录

北京大学图书馆新编中文旧书简目

国立清华大学图书馆新编中文书目

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图书总目及补编

外交部藏书目录及二编

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藏书目录及续目

台湾公藏普通本线装书目书名索引

② 新学专题书目

泰西著述考

西学书目表

东西学书录(有复印件有提要)

译书经眼录(有复印件有提要)

科学书目提要初编

广学会译著新书总目

农务要书简明目录(P21275,有提要)

中国译日本书综合目录

上海制造局译印图书目录

近百年来中译西书目录

冯承钧翻译著述目录

中国近代出版史料初编

中国近代出版史料二编

出版史研究第二辑

出版史研究第三辑

③ 一般综合性书目

中国近代现代丛书目录

中国丛书综录

贩书偶记及续编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

清末民初小说目录

共录4906条

  3.3  合成新学分类目录步骤

① 款目选定

将上列合并用工作目录中著录的“新学书”逐一标出,然后将每一种书的书名项、著者项、版本项及类号过录到卡片上,同时注明该书出处,以便核查。

② 款目著录

a. 每种图书分列一条款目,依次著录书名卷数、原著者及译者、版本说明及引用书目出处四项,各项一般依引用书目原题著录。

b. 图书卷数、著作方式、刊刻及刷印年代等引用书目原缺的小项,本书目悉遵其旧。

c. 引用书目出处项,暂用《合成用工作目录及其简称》编列的简称著录,提供核检线索,待有关成员馆检得馆藏原书,补充藏书单位后,再用馆名取代书目简称。

③ 款目组织

a. 将所有款目按书名的汉语拼音排序,用以合并同种书。同种书再按版刻年代先后排序。b.根据上列一、二级类目进行分编,将所有款目归入相应类下。

c. 根据一、二级类收书多少,再设定二级以上类目进行细分。

d. 同类图书按国别组织(国别依据《中图法》附录“世界地区表”顺序进行组织),同国别书再按版刻年代先后组织。

4 核查馆需要做的核查工作

  4.1  增补新学书

    凡核查馆收藏而本书目未收的新学书,予以增补。

  4.2  增补新学书的版本

    凡核查馆收藏而本书目未收的新学书的版本,予以增补。

  4.3  补充、改正著录事项

    本书目著录的新学书,其书名、著者、版本、稽核和分类等各个著录事项,有的缺项,有的错误,请依馆藏同版西学书予以补充、改正。

  4.4  其他建设性意见。


李国庆  天津图书馆历史文献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