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籍书目索引的编纂 陈 莉 韩锡铎
发布时间:2018-09-27  浏览次数:37

浅谈古籍书目索引的编纂

    韩锡铎

(中山大学图书馆  广州 510275)

      摘    古籍目录索引的编纂至今仍然未形成规范,大都由编纂者根据主观意志编制,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鉴于古籍书目索引编纂中还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尝试对古籍书目索引编纂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以期对古籍书目索引的编纂有所裨益。

       关键词  古籍书目  索引  书名  责任者


        我国古籍目录的编纂有悠久的历史,从西汉末年刘歆的《七略》至现在各图书馆的藏书目录及种种联合目录,古籍目录已不可胜数。这些古籍目录几乎都是按分类编排的,使用者如果驾驭不了它的分类体系,不了解编纂者的分类思想,则很难在书目中顺利地查找到自己所要了解的书;又因每种书目收书都是有限的,有时一个书目从头至尾查找一遍,仍是找不到所需的书,原来这个书目没有著录所需的书,枉费一番查找之劳。为了解决使用者的烦恼,古籍书目必须附索引,有了索引,读者就可借助索引,快速、准确地检寻所需资料。从20世纪50年代始,古籍书目的编纂者已认识到这个问题,出版的种种古籍书目,多数都附有索引。但古籍书目索引怎样编纂,至今没形成规范,都是编纂者根据主观意志编定,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书目的索引词条往往取舍不一。鉴于古籍书目索引编纂中还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尝试对古籍书目索引编纂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以期对古籍书目索引的编纂有所裨益。

1  书名索引词条的选取

       古籍的书名是十分复杂的,应根据具体情况,针对读者的需求,来确定索引词条。

  1.1  冠词的处理

      相当数量的古籍书名前皆冠有冠词,如:“新刊”、“删定”、“精选”、“新刻”、“重修”、“重订”、“御制”、“钦定”、“脂砚斋重评”、“宝颜堂订正”、“朱文公校”等等。书名索引首先必须准确反映书名,因此在编制索引词条时,这些书名前的冠词必须照录,冠词应该一并作为检索点。但读者往往不了解书名前的冠词,只知道没有冠词的书名,那末带有冠词的书名读者可能检索不到,因此去掉冠词的书名也应做索引词条。现就冠词的情况分别说明如何对待不同的冠词来编制索引。

    1.1.1  古籍文献中有很多是官方纂刻的书,因此书名前多会冠有“御定”、“钦定”、“御刻”、“御批”、“御纂”等字样,如:御定全唐诗一百卷;钦定春秋传说汇纂三十八卷;御批资治通鉴纲目五十九卷等等。古籍文献中也有一些是有名学者对其校订或一些刻书家对其重新刻印发行,故书名前也常会带有“脂砚斋重评”、“宝颜堂订正”、“朱文公校”、“新刊”、“重订”等冠词,如: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八十回;宝颜堂订正罗湖野录四卷;朱文公校昌黎先生文集四十卷等等。这类冠词存在的现象很多,不一一列举。读者在检索这些书籍时,往往只会检索无冠词的书名,如《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读者检索时多会以“石头记”为检索点,而不会去检索“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个全书名,故在查找书籍时就不会迅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的书。因此,对于这些带有冠词的书名,我们在编制书名索引时,应设制两个索引词条,一是把带有冠词的全书名整体做为索引词条,如“钦定春秋传说汇纂”整个作为检索点;另一个是去掉冠词后的书名做为索引词条,如“春秋传说汇纂”作为检索点,这样两个索引词条就可以全面地反映古籍书目了,读者无论知不知冠词,只要知道书名就都可检索到。

    1.1.2  古籍文献中往往会以著者的别号、官名、道名、谥号等词冠于书名之前,如:大司徒张公抚辽奏疏、江东雪崖老人诗韵释义、王荆公唐百家诗选等。对于这种情况的书名,一般也应做两次反映,也就是说把有冠词、无冠词分别做两个检索词条,如其中的“王荆公唐百家诗选”一书名的索引词就有两个:“王荆公唐百家诗选”和“唐百家诗选”。这样就给读者在检索时提供了多途径的检索方法。

   1.1.3  有些方志类古籍,为了准确揭示方志纂修时代,书名前往往也会冠有“万历”、“崇祯”、“康熙”、“乾隆”等表示方志修纂时间的冠词,如:咸淳临安志一百卷;若原书名前没有纂修时代,编目员一般在著录时也必须标明纂修时代,不过需加方括号,如:[康熙]安庆府怀宁县志三十六卷、[咸丰]滨州志十二卷等。对于查阅方志的读者来说,纂修时代是很重要的,因不同纂修时代同一地域的方志的内容时限不同,查找清代的人和事,到明代纂修的方志中查找,是肯定找不到的。方志类中有纂写时代的书,其书名索引词条应选定二个,一是纂修时代在前,供明确某地域的方志都有何时纂修的读者检索,二是纂修时代在后,供不明确某地域的方志都有何时纂修的读者选择。如《浙江通志》曾经明代嘉靖、清代康熙和雍正的三次纂修,某一古籍书目对这三次纂修的《浙江通志》皆有著录,则其书名索引词条应为6条,即:嘉靖浙江通志、浙江通志(嘉靖)、康熙浙江通志、浙江通志(康熙)、雍正浙江通志、浙江通志(雍正)

  1.2  一书分多集、多编的处理

      古籍中有些书分多集、多编,有的甚至各集、各编独立成书。遇到这种情况,应以全书名作索引词条,如:独学庐初稿十三卷二稿十一卷三稿十一卷四稿九卷五稿二卷,可做一个词条,《贩书偶记》将独学庐初稿到五稿各作一个词条,当然更方便,但过于繁琐,枉占篇幅,因为不论哪个稿,首先都必须检索“独学庐”。至于书目中只著录其中的某稿,只能以某稿作为索引词条。如上述的“独学庐”五稿之中的一稿做为单行本刊刻印行时,就要以“独学庐XX稿”为索引词条了。

  1.3  一条款目中多个书名的处理

      在古籍中有许多合刻书,即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书刻在一部书里,或一个著者的,或两个以上著者的,但又没有另起总书名,不是丛书或丛编、总类之书,各书不是子目,不能按丛书的形式编索引。如:

      玉海二百卷  辞学指南四卷  诗考一卷  诗地理考六卷  汉书艺文志考证十卷  通鉴地理通释十四卷  汉制考四卷  践阼篇集解一卷  周易郑康成注一卷  姓氏急就篇二卷  急就篇补注四卷  周书王会补注一卷  小学绀珠十卷  六经天文篇二卷  通鉴答问五卷

      以上15种书的现任者都是宋代的王应麟,在刻第一种“玉海”的同时,将其他14种依次在其后,刻“玉海”者一般皆是如此,已形成惯例,15种书同在一个款目。编制书名索引时,“玉海”要成为首要的词条,这是无可非议的,其他14种书皆是王应麟的重要学术著作,也必须反映。如果依举例这样15种书依次写出做一个书名索引词条,对“玉海”有意义,对其他14种书就毫无意义,因此其他14种书必须每种书都以独立书名的形式做索引词条。如:    续方言二卷/()杭世骏辑  续方言补二卷/()程际盛辑

       此书含两个责任者的两种书,不能仅将“续方言”做为检索词条,“续方言补”也必须作为检索词条。

     笔者认为,在一个款目中,凡书名可独立存在的,有检索意义的,皆应做为书名的检索点。

  1.4  卷数的处理

      古籍书名皆附有卷数,如果所有书的卷数皆做为书名的一部分反映出来,当然是可以的,但有的毫无意义。有的古籍书目索引是见页码,有的古籍书目索引是见款目编号。我认为见页码的索引必须反映卷数。因为在同一页上可能有同种书而卷数不同的书,为了让读者不遗漏检索结果,应该把不同卷数之书皆做一个检索词条,甚至还应该把在同一页中同种不同卷数的书有几条予以说明。至于见款目编号的索引,同种书后面列出各个编号即可,没有必要把不同卷数皆做为检索词条,这样可以节省篇幅。

2  责任者索引词条的选取

     有些古籍在流传过程中,会有许多人对其进行加工整理,尤其是年代久远的古籍整理者更多。这就使一书会有很多责任者,如:礼记注疏六十三卷/()郑玄注  ()孔颖达疏  ()陆德明释文;廿一史弹词注十卷/()杨慎撰  ()张三异增定  ()张仲璜注;李义山诗集十六卷/()李商隐撰  ()姚培谦笺注;资治通鉴纲目五十九卷/()朱熹撰  ()汪克宽考异  ()徐昭文考证  ()王幼学集览  ()陈济正误  ()刘友益书法  ()尹起莘发明  冯智舒质实等等,可见古籍文献中多责任者的现象随处可见,特别是经学类书籍。    对于这种责任者较多的情况,我们首先要特别注意分析各人是否对该书负有内容上的责任。其次,因为是具体古籍书目的索引,所以责任者词条的摘取必须根据此书目,即使原著录有失误,只要没有改正,也必须做为根据。故责任者词条的摘取,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2.1  认真分析责任者对书所负的责任

      撰、传、述、注(言主)、笺、索隐、集解、正义、释义、疏、音义、编、辑、评等责任方式,都是对原书的形成负有不同性质的责任的,这些责任者必须标注,但对于“校”、“录”等则要进行分析,如是整理者校勘底本的文字,如孙星衍、顾千里等人,必须作为检索点,但对于在刻好的书版上校对文字,如同今天出版社的校对,则没有必要标注。如果“录”只是文字誊录,同样没有检索价值,没必要标注。

        例如:新刻钟伯敬先生批评封神演义十九卷一百回/()陆西星撰  ()钟惺评

      在这部书中,两个责任者都负有不同性质的责任,因此这两个责任者都应该作为检索点。

      又如:周易二十四卷/()程颐传  ()朱熹传义  ()陈允升校

      这部书卷末刻有“明进士督学使者昆邑陈允升校刊”碑记,可见该书的责任者中,“陈允升”是校对出版者,其性质相当于今天出版社的校对,因此没有必要标注。

  2.2  必须说明责任者时代

      古籍文献中责任者同名同姓的现象颇多,甚至在同一时代也会有同名同姓的现象,因此,在编纂责任者索引条目时,最重要的一条是必须反映责任者的时代。如“吴复”一名,就多有重名:《云槎集》的作者为吴复,是元代富阳人;《雪区集》的作者也叫吴复,是明代洪武时期吴江人。即使在同一时代,也有同名不同人的情况,如:“吴从周”一名,仅在明代就有三个,《兵法汇编》的作者吴从周是明嘉靖中邵武府人,明万历时期又有两个吴从周,一是撰写《书疑》的吴从周,是欧宁人;一是撰写《春秋心印》的吴从周,是婺源人。可见在古籍文献中,责任者同名同姓而不同人的现象不可忽视。因此在编纂索引条目时都应在责任者姓名后用圆括弧注明其时代或其他信息以示区别。

3  丛书(含总集、汇编等)子目的书名与责任者应该做索引

      丛书(含总集、汇编等)一般都是把多种著作汇合而成的,另起一总书名,因此仅以丛书(含总集、汇编等)的总名来作为检索点,读者若不了解此丛书(含总集、汇编等)中有哪些子目,仍是检索不到所需的书,即使知道在哪部丛书(含总集、汇编等)中,面对众多的子目,一个一个地查寻,费时费力。为了便于读者能够快速地查找,很有必要编制丛书(含总集、汇编等)子目的书名与责任者索引。综观各种古籍书目,在编纂书名责任者索引时,对于其中的丛书子目都是省略。但一个设计合理、检索方便的索引应该包括丛书子目索引。在这一方面,上海图书馆为众多的读者作出了很大的贡献,1959年他们编撰了《中国丛书综录》,专门对其中的子目作了索引供读者检寻。他们这一作法,对读者来说无疑是很有价值的。当然编纂子目索引确实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特别是丛书(含总集、汇编等)的总题名相对应的索引号是款目顺序号,其子目则往往会占据几页甚至更多的篇幅,这样反而造成读者的不便。如果对应的索引号是页码则可考虑。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我们不妨对丛书(含总集、汇编等)的子目单独作一个书名、责任者索引,与整个书目的书名索引、责任者索引完全分开,附在它们之后,而且无论整个书目索引对应的是页码还是款目编号,单独编纂的丛书(含总集、汇编等)书目索引条目所对应的只能是页码。《中国丛书综录》的子目索引可谓是做得最好的。

      有些古籍书目的索引方法单一,只有汉语拼音索引,或笔画索引,对于四角号码索引编纂的不多,为了方便读者使用,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使用,在编纂索引时,我们应尽可能地使用多种方法。考虑到使用古籍书目的普通读者和古籍专业读者的不同需求,在编制索引时,最基本应具备汉语拼音、笔画、四角号码这三种方法,才能说是为读者编制了一个最方便的、最合理的索引。

       索引是为了帮助读者从本书目中检索所需文献,编制索引应完全从读者角度考虑,但又应尽量减少篇幅。如何为读者编纂一个最合理、最方便的古籍书目索引,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同时,笔者呼吁关于古籍书目索引编纂的规范条例能够早日出台。


参考文献

1  潘树广编著.古籍索引概论.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4

2  上海图书馆编.中国丛书综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3  孙殿起.贩书偶记(附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4  清·黄虞稷撰.瞿凤起、潘景郑整理.千顷堂书目(附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5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古籍整理研究所编.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6  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古籍善本书目.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7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古籍部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

8  张宗茹,王恒柱编.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古籍书目.山东:齐鲁书社,2003


          中山大学图书馆馆员。

    韩锡铎    原辽宁省图书馆研究馆员,退休后外聘到中山大学图书馆。